修改婚姻法的讨论开展几月以来,女性发表意见并不踊跃,对修正案的概念也模糊,倒是让不少心虚男士“吸取”了经验。近日,上海市妇联接待了一位丈夫坚决要求离婚的女性。男方大概是从报纸上看到了要建立“过失赔偿制”,于是暗自把家里的存款悄悄转移,还宣布自己从此失业,没了收入来源。而女方对现有婚姻法几乎一无所知,对双方共有的财产也毫不了解。工作人员感慨,这位女士如此懵懂下去,在婚姻纠纷中权益注定要受到侵害。更让工作人员着急的是,一些女性根本不知晓现有婚姻法及其将作的改变。
《婚姻法》修正草案中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此款应该再加一句“军人有过错的除外”。和平年代与战争年代不同。现在,部队逐步实现军人职业化。未来的军人家庭不再以两地分居为主要模式,而是逐渐平民化,夫妻在一起生活。当时制定该条款所依据的社会背景和政治背景都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法律也应作相应的调整。